24个地市级机构车险业务被叫停 监管重拳治乱象
来源:慧保天下
春节前,慧保天下发布文章《银保监“下猛药”:人保平安国寿太平财等13家地市机构车险遭无限期叫停,银保监局操刀》,在业内率先披露了多地银保监局通过暂停地市级机构车险业务的方式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在当时,就已经有13家地市级机构的车险业务被无限期叫停,而现在,仅仅一个月过去,这一数字已经攀升至24家。
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就一段时间以来整治车险市场乱象的结果以及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
《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明确表示,近期以来,各银保监局依法严肃查处车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市场乱象的治理力度,推动车险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其同时也指出,由于各局整治力度参差不齐,各地区车险市场秩序好转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
《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鼓励市场乱象突出但尚未停机构车险业务的银保监局“采取切实措施”,同时明确,对于单家财险公司在辖区内连续有多家地市级机构被叫停车险业务的,可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车险业务。
01
24家地市级机构车险业务被叫停,涉及9个银保监局,8家财险公司
《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首先通报了各地银保监局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的情况。
据介绍,截止2019年2月20日,浙江、广西、安徽、河南、四川、山东、青岛、新疆、山西等9地银保监局在查实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报批的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后,先后对24个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其中,各地银保监局对相关保险机构采取以上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山东局5个,河南局5个,浙江局4个,广西局3个,安徽局2个,青岛局2个,四川局、新疆局、山西局各1个。
共涉及8家财险公司,其中人保财险7个,平安财险8个,太平财险4个,国寿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永安财险、北部湾财险各1个。
02
财险部指各地银保监局查处力度不一,部分尚未采取实质性查处动作,致使险企仍在观望
在《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中,财险部指出,从各银保监局的检查情况来看,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然集中于给予消费者保险合同以外利益、套取费用、数据不真实等方面,依旧是“老问题”:
一是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公司通过代理人或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
二是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
三是费用数据不真实,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
但显然,披露车险乱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非《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的重点,其真正的重点在于指出监管机构在整治车险市场乱象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不客气地指出各地银保监局在整治乱象工作中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查处力度不一”的问题,致使当地保险公司仍在“观望”。
“有的局除了严查举报线索外,还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主动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在行业通报查处情况,推动形成规范市场秩序的合力,市场反映比较好;有的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实质性的查处动作,当地保险机构仍在观望。”
03
财险部建议继续加大检查处理力度,特别是市场乱象突出但尚未停机构业务的银保监局要“采取切实措施”
最后,针对未来的车险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财险部在《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中也给出了明确的建议,明确表示在“一些市场乱象突出,但尚未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在地银保监局更应采取切实措施”,表达了强烈的支持铁腕治乱象的态度:
(一)建议各局继续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对违反相关法规、社会反映强烈、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乱象,应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打破一些保险机构仍在观望的局面,遏制和扭转前一阶段车险市场乱象愈演愈烈的趋势。
对于查实未按规定使用报批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财险部函〔2018〕876号的有关意见进行处理特别是一些市场乱象突出,但尚未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在地银保监局更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
对于单家财险公司在辖区内连续有多家地市级机构被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必要时可依法对该保险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二)建议各局督促被处理保险机构做好整改工作。对于已被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措施的保险机构,建议相关银保监局督促保险机构做好整改工作,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保险机构开展内部问责,并在辖区进行通报,对于被处理保险机构通过所在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代出单来规避监管措施的(中国保信可提供相关数据支持),建议相关银保监局依法从重进行处理。
(三)建议各局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财险部报送所采取的监管措施,在辖区通报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和采取的监管措施,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银保监局拟对保险公司采取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等重大监管措施的,请及时与财险部沟通。
(四)建议各局多措并举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通过奖优罚劣的监管导向,纠正公司重规模、轻服务、轻效益的观念,推动行业更加注重效益优先,不断提高行业的经营效率。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非理性竞争行为,降低过高手续费,加大对理赔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消费者理赔服务满意度。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督促保险机构提高经营情况的真实性。
纵观《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表面看来是在向各地银保监局明确态度,提出建议,要求其统一步调,加大对于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打破一些保险机构仍在观望的局面,遏制和扭转前一阶段车险市场乱象愈演愈烈的趋势。实际上,也是再一次警示各保险公司:虽然已经暂停24家地市级机构车险业务,但监管力度依然不够,未来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所以务必停止观望,切实停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整治车险市场乱象,这回是要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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