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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博体育周琦本赛季打不了CBA,下赛季只能去新疆,姚明和联赛应该背锅?

来源:U体育 编辑:亚博体育 所属栏目:国足 时间:2019-04-28 15:13:46
本文由U体育_国足2019年04月28日转载报道: 从2018年12月18日被火箭裁员,到2019年4月27日,CBA官方裁定新疆拥有周琦的“优先续约权”。整整130天的时间,“周琦去哪儿”的闹剧终于落下帷幕。

毫无疑问,对于这个结果,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从俱乐部层面的话,就不得不提辽宁队;从当事人层面的话,除了周琦之外,姚明想必是不能够被忽视的那一个。

大结局未来临!辽宁冤不冤?

周琦和辽宁,在周琦透露出重返CBA的念头之后,就一直捆绑在一起。

回顾一下时间线的话,我们可以发现,辽宁的出镜频率是当之无愧的NO.1!

1月3日,周琦回国,在北京和郭士强会面。之后,周琦签约辽宁的传闻愈演愈烈,甚至于还有一份关于签约周琦的“辽宁省体育局红头文件”流出。真正坐实周琦想要加盟辽宁的想法,无疑是春节之后,周琦回国备战世预赛窗口期的比赛。这一次,周琦直接落地沈阳,并且,辽篮管理层现身机场亲自迎接,在去国家队报道之前,周琦一度随辽篮全队进行了合练。

辽宁队,当然是想要全力签下周琦的。从球队开出的2500万的年薪,就足以看出辽宁队的诚意。

更为重要的是,从辽宁目前的阵容短板和人才储备来看,真的是很需要周琦。要知道,这个赛季,在韩德君受伤之后,辽宁的内线劣势一览无余。而不容忽视的,韩德君也已经三十而立的年纪,急需要给辽宁的内线找一个未来的支柱,显然,没有比周琦更为合适的选择。

但没有得到周琦,未能上演“CBA大结局”,辽宁冤吗?说实话,真的不冤。如今球队的这般局面,更像是辽宁再为5年前错失周琦而买单。

要知道,那个时候,辽宁真的是无限接近签下周琦。甚至于,周琦作为当时辽宁青年队,加盟辽宁也是一件顺利成章的事情。

但很遗憾,在辽宁还在为周琦的合同纠结的时候,新疆这个时候捷足先登,飞到美国给周琦奉上一份难以拒绝的丰厚合同,并且,承诺周琦未来一旦登陆NBA,球队会开绿灯。就这样,辽宁错过了签下周琦的最佳时机,也为如今“周琦争夺战”败北埋下了伏笔。

假如,当时辽宁果断一些,或许,不仅仅是提前夺得首冠那么简单,很有可能会建立王朝。

当然,话说回来,辽宁也颇有些身不由己,力不从心的意味。毕竟,作为体制色彩浓厚的球队,辽宁在球员合同上也是需要再三谨慎。回顾过去的几个赛季,无论是郭艾伦也好,还是韩德君也罢,都在续约的时候有一些波折。

姚明的“坏人”角色,不合情但合理

将时间拨回今年的1月份,CBA全明星周末期间。

当时,周琦能否在本赛季回归CBA并征战比赛,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姚明也给出了最终的答复:因为没有球队为周琦进行预注册,所以本赛季按照规定他无法参赛。

同时,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一决定,姚明还用丁彦雨航举了个例子。由于在赛季前,山东队为丁彦雨航进行了预注册,假如他回来的话,就能够征战CBA。

这一决定,在当时也引起了一系列的争议。当然,争议的出发点大多数还是围绕着——情感层面。简单地说,自己的本土球员归国后却无球可打,再加上,作为中国男篮的核心球员,不能够打比赛保持状态,或许会影响接下来的男篮世界杯。

同样的,这一次,CBA官方最终裁定新疆拥有周琦的优先续约权,也是“褒贬不一”。

从联赛规则的角度上,周琦的优先续约权归于新疆,是有据可循的。在2014年的时候,CBA联赛推行的运动员管理注册条理了,明确规定:俱乐部与第一年进入CBA的球员可签下一份4+2合同,球员在履行完前四年的合同之后,球队拥有优先续约权。

周琦则正好是履行完了前四年的合同,正处于+2时期的优先续约权期间。

但姚明真的做错了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毕竟,无论是周琦无法出战本赛季的CBA联赛,还是接下来新赛季的归属问题,姚明都不是个人,而是根据联赛现行的规章制度做出的决定。更为重要的是,这两个决定维护的是整个联赛的利益,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出的。是现阶段,最有利于联赛发展的决定。

或许,有些许的不合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两个决定都合乎联赛现在的“理”。

周琦成另一个层面的“先行者”

在CBA的历史上,出现过争议的事情有很多,尤其是在球员的合同、流动上面。比如说,在此之前,体制内的球员要想恢复自由身,会选择“做球监”的方式,当时巴特尔就是用这种方式加盟的新疆,在当时引起的轰动,不比现在的周琦归属问题小。

但之所以,现在这种方式基本上销声匿迹了,也是因为联赛在规则的制定上更加明确,没有“漏洞可钻”。

显然,这一次“周琦去哪儿”,也会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了联赛关于征战海外联赛重返CBA效力之后的归属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CBA公司最新出台的,关于球员注册报名的管理规定,已经对海外联赛归来的球员注册权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仍然属于母队。至于具体的细节,则需要根据球员在离开母队时的合同类型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所以说,在一定的层面上,周琦对于CBA联赛而言也是“先行者”。相信,有了周琦这一事件作为铺垫,有了新的合同规定作为依据,接下来,再有类似的事情出现的时候,更加有据可依,可以避免很多的争议。

发展就是这样,过程免不了也遭遇一些曲折。

在周琦这件事情上,无论是新疆和辽宁也好,还是姚明与周琦也罢,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之分。当然,让CBA联赛和姚明为“周琦事件”买单或者说是“背锅”,自然也不合适。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会在CBA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联赛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总而言之,CBA联赛正在向着越来越好的方面发展,也正在变成人们所期待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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