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处罚中甲四川赛区:投掷水瓶通报批评 罚5万
本文由亚洲杯2019年04月08日转载报道:
四川赛区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3月30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三轮场序21场,四川隆发足球俱乐部队与广东华南虎足球俱乐部的比赛在四川都江堰凤凰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赛区情况说明、视频及图片材料等,当比赛结束后,在裁判组返回休息室途中,观众向裁判组投掷矿泉水瓶等杂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中甲联赛四川都江堰赛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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