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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绊脚石”

来源:usportnews 编辑:U体育 所属栏目:亚博体育 时间:2019-02-22 20:08:23
本文由亚博体育2019年02月22日转载报道: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上车流量的不断增加,行驶车辆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上随意抛撒物品的现象也随之增多,不论是遗落物或抛撒物都堪比一个个“绊脚石”,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货车驾驶人捆扎货物不牢固,或疏于车辆保养,致使货物、车辆部件掉落,或是司乘人员在车辆行驶中故意抛撒垃圾,这些抛撒物在高速公路上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环境、安全行车甚至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不间断巡查无法“除根”

2月17日,记者采访了青海路畅工贸公司负责人卢成辉,卢成辉告诉记者:“依据近年来公路养护经验来看,高速公路抛撒物情况非常严重,主要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大货车货物掉落或车辆遮盖物掉落造成的抛撒物,一类是车辆司乘人员环保意识差,随意抛撒垃圾,还有一类是交通事故遗留和车辆零部件脱落造成的抛撒物。根据数据显示,清除的抛撒物中占较大比重的是大型运输车辆的货物抛撒物,其次是车内抛撒垃圾,尤其是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车内抛撒垃圾尤为严重,各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成了垃圾重灾区。”卢成辉还告诉记者:“高速公路养护采取每日巡查、固定检查的工作机制,夜间采取特勤工作制。除了机械清除路面抛撒物外,还有工人上路专业保洁,保持路面、路肩、边坡、绿化带整洁。”

据统计,平西高速公路、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西湟一级公路多巴至倒淌河路段、西塔高速公路等每天约有1050名路政、养护人员和50辆巡查车不间断循环行驶清除路面抛撒物作业。卢成辉无奈地告诉记者:“以平西高速公路为例,巡查人员24小时内,平均每天路面捡拾垃圾20余处,但巡查人员及巡查车辆前脚刚离开,后脚过往车辆司乘人员就把车内垃圾丢在高速公路上,巡查人员只能在下次巡查时才能发现处理,给公路养护工人增加了工作难度及生命危险。其实,广大司乘人员的自觉意识比什么都重要。”

养护工人的苦与累

祁玉芳是西塔高速公路养护组的一名工作人员,她的任务是排障。所谓排障,就是只要高速公路上有影响通行的障碍物,养护工人都要负责清理。祁玉芳说:“西塔高速公路全长26.19公里,我们每天6时出发,一天下来要巡查很多个来回,回到家差不多天已经黑了,中午饭就在公路上吃一口,干这行五六年了,其实我们捡起来的很多垃圾都是可以避免的。”祁玉芳告诉记者,“工作辛苦些没什么,但最难受的就是有时会被人瞧不起。去年有次在高速公路入口处,一辆轿车后排乘坐人员从车窗扔出来了一塑料袋垃圾,我和同事上前制止,对方却大声说道‘你不就是干这个的吗?凭什么让我们捡起来。’理论了几句后,车上的男司机下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地,当时手上就蹭破了一块皮。面对这种不理解、不尊重,我只能偷偷抹几滴眼泪,然后继续干活。”祁玉芳说,她希望广大司乘人员尽量不要往窗外抛撒垃圾,货车司机尽量把货物捆牢,不要给后面的车辆造成影响,还希望大家对他们的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理解。

小心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同时,如果在道路上驾车随意乱扔物品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之规定定罪处罚。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文明驾驶安全你我他

卢成辉说:“在高速公路上乱扔物品,危险性极大。向窗外扔撒稍微硬一点的物品,与高速飞驰的汽车发生碰撞,其威力不亚于手榴弹。如果是塑料袋这类物品,飘起来会遮挡后方车辆司机的视线,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出现在高速公路上的啤酒瓶、砖头等物品,也容易造成过往车辆爆胎、失控、侧翻。还有些行驶中的车辆随手将果皮、饮料瓶等生活垃圾抛出车窗外,容易使后方高速行驶的车辆为躲避猛踩刹车,或是突然压到果皮打滑,极易造成追尾和连环相撞事故,因为司机驾车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方不明物体飞至,会本能地采取紧急避让措施。突然刹车、猛打方向,极易引发追尾、撞护栏甚至翻车的惨剧。同时,由于高速公路车辆的流动量较大,现有高速公路道路监控设施的密度限制,确定和发现抛撒行为车辆难度较大。在处理类似掉落物、抛撒物引发的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往往困难,尤其事故引发的一系列后续问题很难定论,因为很难找到真正的责任方。”由此可见,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除了交通、养护部门加强安全巡查外,最关键的还是广大司乘人员都必须提升自身素养,车内垃圾不要随意扔出车窗,货车上路捆绑好货物,撞坏高速公路路面设施后要及时报警而不是一走了之。

记者在此呼吁广大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开车行驶时,珍爱生命,文明驾驶。

本版图片除资料图片外均由青海路畅工贸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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