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平常选购食用调和油时,有没有什么痛点,有没有因为调和油配方不公开、配比不透明,不知道哪一种更好、更物有所值呢?
由于相关国家标准的长期缺位,本应营养更均衡的“调和油”,却成了部分商家“高标低配”、混淆概念、以次充好的掩护。比如普通的油品中加了极少量的橄榄油或芝麻油,也敢号称“橄榄调和油”“芝麻调和油”,售价水涨船高,消费者不知道也该信谁了。
这种局面可能将有所改善了。昨天(2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正式实施,这份新国标整合修订了此前的《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完善了术语和定义、删除或修改了部分指标、增加了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标识的要求等。
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要求“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那么,新国标的实施,能否终结调和油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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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营养元素更加多样,如今调和油占了食用油市场销售相当大的比例,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是在南京的一家超市里,销售人员却“劝”记者不要吃调和油:
“葵花籽油,玉米油,菜籽油这些换着吃可以,就不要吃调和油,调和油在油当中,品质是最差的一种。”
营养均衡、品质保障原本是食用调和油的优势,但是由于此前调和油国标长期缺位,食用调和油领域存在诸多乱象,比如“高标低配”、混淆概念、以次充好等。在南京市江宁区的众彩粮油批发市场,一家商铺的店主表示,调和油最大的问题就是配方不清:
“油是一样的油,只是成份不一样,每一种(调和)油,成份都不一样,各个厂家的油配比都不一样,(这种调和油里面不是好多种油配起来的吗?)也不一定是好多种油,也不完全是。我建议就吃单纯性的,不要吃配比的,配比的不一定就是最好的。”
有业内人士指出,最常见是一些企业只加了很少量的芝麻油或者橄榄油,也自称是芝麻调和油、橄榄调和油。某食用油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我们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各种调和油,不管它叫什么名字,但我们觉得这当中很大一部分的骨干成分还是用了大豆油和菜籽油这些大众油品作为骨干原料来调和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是对《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的整合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是完善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煎炸过程中植物油的羰基价指标、修改了酸价和溶剂残留指标、增加了对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和标识的要求等。
新国标的一大亮点,就是增加了“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的要求。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分析:
“经营者生产销售的调和油,应该对这个成分有明确的界定,并且以显著的方式要提醒消费者注意,因为你的调和成分不同,会影响着价格,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比例是多少,成分是什么,一定要告知清楚。所以说我们标准的实施,对规范调和油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依法经营会起到一个规则的作用,对保障调和油使用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会起到保护的作用。”
新国标明确,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生产者可在配料表中或配料表的临近部位使用不小于配料标示的字号,标注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其中,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10%,对于配料比例>5%的食用植物油,允许相对误差为±5%。对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可以选择在食品标签、随附文件、说明书、合同或文件中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邱宝昌分析:“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去进行生产和销售,而不能够去采取不当宣传、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宣传。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照他们的行为进行查处,这样的话就能够保障我们的调和食用油的市场规范,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
此外,由于脂肪酸名称不在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可选择标示内容中,因此标准指出,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大于2%脂肪酸的标示应独立于营养成分表之外。
新国标拨开了笼罩在调和油比例上的层层迷雾,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调和油究竟该怎么挑选呢?营养专家王晓丽表示,消费者最需要对比的不是品牌和价格,而是配比和营养:
“第一个要看调和油是加了哪些油去调和的,它们的比例是多少,这个是一定要去明确的,第二个是要看它的配料表,看它的营养标签,既然是调和油,要看它营养方面,不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和饱和脂肪酸它们的配比是不是合适合理。但没有一种油含有所有的脂肪酸比例都是合适的,只有混搭着吃或者是更换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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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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