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理事会在美国当地时间本周五对三项规则改变的提议进行了投票,投票结果是支持进行规则改变的球队老板超过了三分之二,提议通过。这些发生了变动的新规则将从下月开始的新赛季实施,包括球员在抢到进攻篮板后的二次进攻时间缩短为14秒,简化进攻路径犯规评判标准,扩大需要看回放的恶意行为的定义标准。
NBA认为在出现进攻篮板后,进攻时间由原来的24秒缩减至14秒会增加投篮次数,特别是在比赛行将结束时。NBA在2014年就研究了国际篮联对该规则的实施,之后又在夏季联赛、发展联盟和WNBA进行了实际应用。
所谓进攻路径犯规指的是当进攻球员从后场发起反击时,如果进攻方拥有轻松得分的机会,而防守球员在身后对其犯规,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吹罚一次进攻路径犯规。此前的进攻路径犯规要符合很多构成条件,但本次简化之后,有助于当值裁判及时做出判罚,三点改变如下:
首先,当球队有转换得分机会时,对任何进攻球员犯规,都有可能被处罚进攻路径犯规。其次,当犯规发生时,皮球已经推进到后场圆弧(三分线)顶端之前,且在拥有得分机会的进攻球员前方没有防守球员,这里指的拥有进攻机会的进攻球员包括自身已经在控球推进或者是正准备接传球的进攻球员。最后则是防守犯规明显的让进攻方失去了快攻机会的情况下。
在防守方被判罚进攻路径犯规的情况下,攻方将在距离犯规地点最近的地方获得两罚一掷的机会。在新规则下,裁判不再需要去去硬性的评判是否有一名防守球员介于进攻球员和篮筐之间,或防守球员是否有机会做到这一点。
最后一点改变,扩大需要回放的恶意行为的标准则显然是为了保护球员,这一点改变想必会是最没有争议的。这里所说的恶意行为不仅局限于球员与球员之间,还包括球员与裁判、教练和球迷之间的敌对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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