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在杭州下城区环城北路中山北路宣教点,市民正在对已购买或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现场进行备案上牌。
电动车自行车新国标过渡期政策发布以来,对于尚未备案登记的车辆,消费者可在2019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
同时,对消费者已经购买或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使用过渡期。
经公安机关备案登记,超标车辆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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