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2 16:2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周普纪
专项督查现场
“14时55分,沈家门兴建路食品厂路路口一名志愿者将旗帜插在护栏处,未对电瓶车骑行穿过斑马线的行为进行劝导,形象不佳且未正确履职。”“15时40分到15时45分期间,滨港路夜排挡1号至中兴路和滨港路农业发展银行至东河路两个路段,均未发现在岗履职的‘路长’。”……
近日,由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干部及党风政风监督员共8人组成督查组,分两组对沈家门和东港区域9条主要交通、主次干道灯控路口的志愿者服务情况和16条主要路段的“路长”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目前,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中心工作,做到创建工作进行到哪里,纪律督查就跟进到哪里。”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通过约谈提醒、专项检查、责任追究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强化担当、主动作为。
据悉,此次督查共发现路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存在形象不佳、未正确履职等问题5个,“路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6个,涉及责任单位11家,以上问题均由督查组成员通过“随手拍”上传至督查群。针对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成员进行现场提醒,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予以纠正。督查组会及时将所有问题进行反馈,并对反馈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志愿服务工作精准规范、文明有序。
“下一步,我们还会加大督查力度,曝光典型问题,激发责任担当,持续释放震慑警示作用,确保创城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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