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进彪
12月17日,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一在建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致塔吊上一名操作人员和地面一名工人受伤,一辆小汽车被砸坏。目前,两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倒塌的塔吊横断在了工地旁边的道路上,部分施工围墙和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被砸坏,所幸事发时车上没有人员。(新浪新闻12月18日)
安全生产无小事,其原因在于严重安全事故的结局总是以生命的失去而告终,而对于死者家属来说,则意味着无尽的悲伤,在今后的日子里,这种阴影并不能挥之而去,这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而安全事故的背后,虽然有着多种多样的原因,但只要不是天灾,那就一定是人祸。就这起事故来说,塔吊的倒塌,不会无缘无故,其中必然有着早已存在的隐患,而这种隐患,可能是存在于塔吊本身的,也可能是存在于安全管理制度中的。
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对于设备的安检,以及对管理制度的执行,都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完成,他们的职责就是找出隐患发现问题,并堵上漏洞解决问题,而这项工作的完成,最终要由工地的主要负责人予签字存档,并形成完整的执行台账。
但是,从诸多此类事故的后期调查结果来看,一些施工单位并没有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虽然每天都在台账上记录安检情况,但那都是为了记录而记录,唯一的目的,就要是留下所谓的“执行痕迹”,而实际上,都没有到实地去看一看,就更别提亲自去试一试设备了。
甚至还有些施工单位,根本没有合法的资质,只不过是花钱找个挂靠单位而已,这些单位并不具备基本的施工能力,当然,这样的单位更不会将安全放在首位,不管是对于设备的安检与维护,还是对于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基本上都处于真空状态。
从国家安全网站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方,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这样的挂靠单位,而在现实中,这就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而且,这样的事故一旦发生,随后而来的就是管理方的相互扯皮,都在向对方推责任,而对于死者的后事处理,反而成了小事,因为谁都不愿出这笔钱。
安全工作的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但这一切的保障都要来自于平时对安全制的全方位执行,其中既有关于设备本身的安检,也有对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当然更要有对施工方资质的审核。只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实现防患于未然的根本目的,而不能总是在失去生命之后,才发现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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