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拉两头肥猪回家给父母杀“年猪”,结果因为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高速路上被拦下。12日17日,易先生在地区动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将生猪拉回检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7日16点50分左右,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在G85渝广高速公路双槐收费站入口处有一小型面包车内装载有两头生猪,且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双槐收费站,一方面先让车辆在收费站下道,同时对相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另一方面立即联系当地动物检疫部门前来处理。
经询问得知,这两头生猪是车主易先生自己饲养的,因临近元旦,于是想着把猪拉去双槐镇的老母亲家,给父母杀“年猪”,让老人家高兴高兴,没想到被执法人员抓个正着。随后,地区动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后,让驾驶员将生猪拉回检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此,高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临近元旦春节,肯定会有一些人拉猪、羊、鸡等动物回家过节,但一定要记住,运载牲畜通过高速公路时必须具备经过动物检疫部门检疫的合格证明,否则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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