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BoSports:惊奇夺命案中案 让法律来说话
据媒体报道,10日凌晨时分,淄博临淄区交警大队接到一女子的报警电话,报警人说,自己驾驶的轿车撞人了,不幸的是这位被撞者当时就不行了,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然而,接下来的调查却让这起交通事故变得非常蹊跷!11日晚,淄博临淄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王某某捅伤儿媳于某某并致其死亡。事后,王某某遇车祸身亡,肇事司机找自己媳妇顶包。目前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已投案。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撞得好,因果轮回,恶有恶报。
法律只尊重事实,所谓因果报应那只是无望中的自我安慰,我们更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判决,而不是任凭个人感情褒贬。
在这一案中案中,肇事司机李志国在逃离现场100米处让随车同行的妻子报警说明是妻子开车撞死人,而自己下车逃逸。他想得挺好,还挺懂法,自己的妻子刘丽丽由于孩子刚刚满一个月处于哺乳期,《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但他没想到,妻子刘丽丽报案的时候,言语上支支吾吾,民警稍加追问,她就交代了顶替老公的犯罪事实。结果夫妻两人将都面临着法律的处罚。
再说死者。警方对死者走访调查中发现,死者王效孟竟然是一名由于家庭矛盾刚刚杀死儿媳妇于雪芬的杀人犯。于雪芬的丈夫告诉记者,老爸王效孟是用水果刀杀死了自己的儿媳妇,大约在零点,杀人后,在路口开始游荡,至于为什么,自己在上夜班也不清楚,至于这个公公和儿媳妇有什么矛盾,还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看这一案中案,杀人的公公固然该死,也要通过司法审判,而不是撞死了正好。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只有对法律抱有充分的敬畏和信仰,我们才不会用“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消极态度而放弃用法律维权,而是勇敢地通过法律手段,让犯罪分子及时受到法律惩处,免得他们去伤害更多的人。这才应该是我们对这一案件的应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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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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