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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博科技:孩子致花盆坠落 砸伤人谁担责?

来源:yabo 编辑:U体育 所属栏目:亚博体育 时间:2019-01-10 15:03:16
本文由亚博科技2019年01月10日转载报道:

咨询:我儿子今年八岁,上个月一天在朋友家玩,不慎将阳台上一盆花碰落,正好砸在楼下一行人头上,致该人头骨骨折,医疗费已花了近万元,还可能有伤残。伤者家属找我朋友赔钱,认为是他家阳台上的花盆,他有责任。我朋友认为应由我赔,因为花盆坠落是我儿子所为,他已经对阳台上置放的花盆妥善固定,与他无关。请问:该事故的受害人应当找谁赔偿?

律师解答:应由你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般情况下,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坠落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规定的坠落物通常是自然力引起,主要与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管理不善有关,因此法律规定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本起事故中,你朋友对花盆已经采取了安全措施,花盆之所以坠落是因为你儿子在阳台玩耍造成的,在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朋友对花盆管理不善的情况下,应由你儿子承担责任,但你儿子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赔偿责任应由监护人也就是你承担。你朋友若向伤者进行了赔偿,则有权向你追偿。

解答人:田小龙 律师

吴寅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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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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