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中超 正文

足协-苏宁主帅未接受采访罚4万,青超多场冲突被罚

来源:usportnews 编辑:U体育 所属栏目:中超 时间:2019-01-01 19:45:00
本文由中超2019年01月01日转载报道:

 今天下午,中国足协在其官网开出了一系列的罚单,除了延边的重罚之外,还有涉及到中超、U19青超联赛、中乙联赛、全国女子足球U14秋季训练等多张罚单,涉及到多家俱乐部。

附部分罚单内容:

江苏苏宁易购:

2018年10月21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六轮场序208场,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与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及当事俱乐部的书面说明,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主教练未按规定接受主转播商的到达采访,影响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秩序及新闻媒体组织工作。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六十六条、《2018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对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予以通报批评;二、罚款人民币4万元。

浙江绿城U19:

2018年10月12日,2018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U19(B组)第二十九轮场序261场,山东鲁能泰山足球学校U19队与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U19队的比赛在山东省潍坊市鲁能足校体育场5号场地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人情况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第58分钟时,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U19队56号球员邵仁哲在无球状态下用手臂击打对方球员,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九条及第一百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对浙江绿城足球俱乐部U19队56号球员邵仁哲予以停赛6场。

武汉卓尔U19:

2018年10月12日,2018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U19(B组)第二十九轮场序259场,深圳市足球俱乐部佳兆业U19队与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U19 队的比赛在广东省深圳市大学城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人情况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第73分钟时,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U19 队1号球员丁荆龙从替补席冲出,推搡对方球员,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九条及第一百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对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U19 队1号球员丁荆龙予以停赛6场。

恒大足球学校U19B:

2018年10月18日,2018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U19(B组)第三十轮场序263场,延边富德足球俱乐部U19队与恒大足球学校U19B队的比赛在吉林省延边自治州龙井市海兰江训练基地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视频及当事人情况说明等,比赛结束后,恒大足球学校U19B队26号球员马升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及第一百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对恒大足球学校U19B队26号球员马升予以停赛7场。

沈阳城市建设:

2018年10月13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决赛阶段第二轮场序6场,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队与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江苏省如皋市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81分钟时,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俱乐部官员徐冀宁进入场内辱骂裁判员,被罚离替补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及第一百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禁止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俱乐部官员徐冀宁进入替补席7场;二、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第90+4分钟时,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32号球员李志斌推击第一助理裁判,被红牌罚令出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及第一百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对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32号球员李志斌予以停赛8场;二、罚款人民币4万元。

 

(编辑:姚凡)

本文TAG标签: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2-2018 U体育 版权所有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