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 李思谊
公众人物李亚鹏与其所投公司股东4000万合同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腾讯《一线》发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公布的裁定结果显示,指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同时,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李亚鹏在再审申请仲称,该案合同性质、利润分配原则、资金获取方式实质、债权的承担义务等问题存在异议。北京市高院称,该案应该确定诉争4000万元款项的性质后,对泰和友联公司的诉讼请求做出处理。
北京市高院公布的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称,因与被申请人北京泰和友联、一审被告北京中书投资控股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李亚鹏不服北京市三中院的民事判决,特申请再审。
“这只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李亚鹏的代理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黄启立告诉腾讯《一线》,尊重委托人李亚鹏的意见,北京高院的裁定说明此前的审理结果存在疑议。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北京高院裁定重审一般意味着案件在此前的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案件在重新审理的过程中存在改判可能。但最终要根据法院再审结果而定。
2018年3月23日,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李亚鹏一案,原因主要是李亚鹏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公司与另一位股东泰和友联产生了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网显示,一审判决中,泰和友联要求李亚鹏、李亚炜、中书投资连带向泰和友联支付欠款4000万元以及利息、保全险保费、公告费、诉讼费等费用。
2017年1月,李亚鹏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裁定。但二审法院驳回了李亚鹏的上诉请求。
2018年3月,李亚鹏、李亚炜就合同纠纷内容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诉。法院仍维持原判。
随后,李亚鹏向北京市最高院提起再审申请。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