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乡塘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前往坛洛镇,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被告梁某欠某农资公司货款190多万元,但却一直没有还钱,原告某农资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眼下正值香蕉成熟季节,法院决定对梁某的香蕉林进行查封,以香蕉抵扣债款。当日,执行法官成功将1.5万株香蕉树进行查封,这也是该院首次对香蕉林进行“活封”。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遇到一些声称“没钱还”,或是干脆玩失踪的“老赖”,着实令债主头疼。从2015年起,香蕉种植户梁某就相继向南宁市某农资公司购买化肥、农药等农资用品,并欠下190多万元的货款。
双方在2017年时经法院调解,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分期付款,然而截至今年11月底,第一期40万元和第二期70万元欠款仍未归还给某农资公司。无奈之下,某农资公司向西乡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尽管被告梁某声称“没钱还”,但其在坛洛镇与扶绥佐喂屯交接处有近2000亩香蕉林,目前正值香蕉成熟季,这些成熟的香蕉若按市场价估算,总价在110万元左右。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法官们驱车两小时来到佐喂屯,同行的还有两名人大代表,以及原告某农资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和同事。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懿告诉记者,在前一天的沟通中,被告梁某答应当天会到现场配合执行工作,然而一大早其便称“有事,无法到现场”。
对于这突然的“变卦”,执行法官根据前期的调查工作和原告的配合,已经确认梁某所种植的香蕉林具体位置。在梁某的香蕉林内果树上挂着一串串等待采摘的香蕉,执行法官现场对果品进行检查。经过初步测算,当天共查封该种植地1.5万株香蕉树。
在该案中,法官屡次提到一个词“活封”。“活封”其实是指虽然该财物已被法院查封,但因实际使用,或者法院不能直接使用其使用价值暂时冻结,只是限制转移等作用。在此案的操作中,“活封”显然更切合实际。
苏懿告诉记者,在执行类似案件中,法院曾查封过生猪,但像香蕉这样的农产品,还是首次。因为涉及鲜活物品,当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给被执行人之后,法院将会采取的措施为司法变卖。“平常我们案件执行的方式方法针对鲜活物品是比较少的,因为鲜活物品储存期短,它是不耐储的,所以我们评估之后下一步就是要马上找到一些香蕉经销商通过竞价之后进行变卖。”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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