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国家药监局通报对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发现新产品小样测试间中有一无标识塑料桶,装有不明蓝色物质;某批次原料入厂记录检验人与复核人签名为同一检验员姓名的英文缩写等问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局化妆品监管司。
根据该通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一般缺陷4项,涉及机构与人员存在问题、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其中,在抽查原料12031-90000-00(批号:0115881)入厂检验原始记录时,检验人与复核人签名为同一检验员姓名的英文缩写。
而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新产品小样测试间中发现一无标识塑料桶,装有不明蓝色物质;配制间敞开存放已清洁过滤器,相邻区域敞开存放编号为00693-90000-00粉状物料,已清洁过滤器存在被污染风险。
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为:2.30万级洁净区更衣室与非洁净区之间的压差表无压差显示。
据悉,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北盈路1659号,企业负责人为杨奕,质量负责人为许玲,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沪妆201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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