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今年7月30日,本报以《姐弟俩莫名溺亡,生母被警方控制》为题报道了枞阳县周潭镇一对姐弟,疑似被生母丢入池塘后溺亡一事。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
王某某与李某于2016年6月23日登记结婚,后二人于2016年12月9日生育女儿李某甲、于2017年11月8日生育儿子李某乙。2018年7月25日上午,王某某对其婆婆谎称带女儿李某甲出去玩耍,将李某甲抱至周潭镇彭桥村窑山水库边,将其扔入水中,致其死亡。后王某某又返回家中,将儿子李某乙抱至周潭镇彭桥村窑山水库边,将其扔入水中,致其死亡。经枞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甲、李某乙均符合溺水死亡。2018年9月5日,经安徽铜仁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法定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致二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但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鉴于王某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法院遂依法决定对王某某强制医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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