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独家出品未经许可严禁转载)北京时间1月10日,CBA公司官方发布了对新疆喀什古城男篮前锋李根的处罚通知,李根因在与上海的比赛中故意肘击翟逸头部,被处以通报批评,停赛3场,罚款10万元的处罚。
这是李根本赛季第二次吃到罚单,在第14轮新疆与天津的比赛中,李根在被取消比赛资格离场时,对裁判员辱骂并做出侮辱性手势,被CBA公司处以追加停赛1场,罚款5万元的处罚。
以下是CBA公司《关于对2017—2018赛季CBA联赛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球员李根处罚的函》全文:
各俱乐部、赛区:
2018年1月9日,2017—2018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二十六轮(场序252),在新疆广汇飞虎俱乐部喀什古城篮球队(以下简称“新疆队”)与上海东方大鲨鱼俱乐部哔哩哔哩篮球队(以下简称“上海队”)的比赛进行到第三节还剩8分24秒时,新疆队1号球员李根在无球进攻中恶意侵犯上海队22号球员翟逸头部。经赛后认定,李根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体育道德,极易引发赛场冲突,给联赛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联赛纪律,维护联赛竞赛秩序,根据2017—2018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以下简称《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新疆队1号球员李根通报批评、停赛3场(停赛场次为2018年1月17日第二十七轮、2018年1月19日第二十八轮和2018年1月21日第二十九轮的比赛)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罚款的缴纳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办理。
特此函告。
CBA公司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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