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独家出品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北京时间4月5日,CBA公司裁判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山东高速与浙江广厦控股半决赛第四场比赛有关情况通报及裁判员最后两分钟执裁报告表》,通报中表示,山东高速与广厦半决赛第四场,末节判罚刘铮的违体犯规属于错判,应判罚技术犯规。
当时的具体情况是,比赛末节还剩2分57秒,刘铮在防守丁彦雨航时做出伸脚动作,裁判当时处罚刘铮违体犯规。赛后广厦提出异议,CBA公司裁判办公室审核后,认定刘铮伸脚并未接触到丁彦雨航身体,所以不构成违体犯规。但这一动作易引发伤人的不良后果,所以应判罚技术犯规。临场裁判做出的判罚属于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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