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岩峰/报道
距离20日的中国足协会议,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了,仍不见各队有大规模的引援举动,相反,倒是有几支球队相继宣布一些球员的离队,以年龄大和常年打不上比赛、出场率不足的队员为主。江湖传闻中的一些国内大牌球员交易也销声匿迹,表面上能够看出来的原因是“薪酬帽”——原来拥有极高薪合同的知名球员,只要在2019赛季转会,只有一条路,那就是“降薪”,这使得一些原本打算抱着“人挪活”的念头想要换一家俱乐部继续挣高薪的球员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未来。然而,除了这些表面原因,其实新政策更多改变的是大多数俱乐部管理层的运营理念,深度解读中国足协财务约定指标这5页纸之后,他们都发现,一切远比表面看起来的要复杂得多。
财务新规改变的是俱乐部的经营习惯
2018年12月20日颁布的《中超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以下简称财务指标),这份文件远远不止表面看起来的所谓“四大帽”那么简单,这些数字也并不意味着俱乐部只要照着每年的限额花钱就可以高枕无忧,事实上中国足协颁布的这份文件,是要改变这么多年来中国俱乐部的经营习惯,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不考虑长远发展,同时也不能因为自己有钱就可以任性,即便是企业的钱,私人老板的钱,未来也不可以随便浪费了。
让我们首先看一份统计报告(表格一),这是德国转会市场对近十年中超每年两个转会窗口的收支平衡统计,只有在09/10赛季显示有95万9千欧元的盈余,其余年代全部都是负数亏损。而且从09/10赛季到10/11赛季的跨度之大让人咂舌,10/11赛季刚好是广州恒大进入了中超领域,从此中国每年在引援方面的赤字是呈现直线上升趋势,从1820万欧、3672万欧、4493万欧、6495万欧之后,直接飙升过亿,最大赤字在16/17赛季达到巅峰,应该是浩克、奥斯卡、特谢拉这样的世界顶级球星进入了中超,直接导致我们的引援支出亏损达到了3亿9771万欧元,也就是折合人民币超过30个亿。不到十年的时间,中超在外援市场上的购买力已经超过很多欧洲二级联赛水平,甚至在个别冬窗期间超过欧洲五大联赛,因此中国足协只有在17/18赛季颁布了引援调节费政策,才让日益膨胀的亏损额有所降低。但这十年当中,天价内外援市场转会泡沫已经形成,想要彻底清除这些泡沫,只靠单纯地限制引援费用是不足够的,因为还是有的俱乐部有钱,不介意交罚金,因此需要改变的是整个行业的传统经营理念。
中国俱乐部传统的经营理念是什么?说得难听点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每个俱乐部每个赛季结束后制定的引援和队伍调整计划,大多只针对下一个年度,能够有长远考虑的极少。看到别家买什么人,用什么大牌,也都在想方设法跟随,因为如果不跟着买,就意味着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就要降级,以往世界级球星还只是出现在前几名的球队,但是现在保级队中看到世界杯参赛队的主力球星身影也并不奇怪。而购买这些大牌外援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俱乐部的“母公司”无限制输血。尽管大手笔砸人后成绩不好也会有管理层因此背锅下课,但再多的管理层下课,也改变不了俱乐部的运营思维,因为都这样花,花了也不一定保级,但是不花或者花得不够,肯定降级。延边和辽宁就是非常典型地因为没钱导致降级的球队。
但是以后谁想再任性妄为,一年一花钱,一年一结算,必然后患无穷——中国足协的财务指标出台之后,今后所有俱乐部在花钱上都必须精打细算,不能只考虑一年,必须要全盘考虑三年,因为在新财务指标规定里,所有的数字都是逐年递减,但是球员的合同不可能是逐年递减,因此从执行财务指标的第一年开始,锁定球员合同时就要考虑的是三年下来会不会超标。谁算不好账,谁就要违规,就要受罚,成绩就要受到影响。
财务指标中的数字到底暗含着怎样的逻辑关系
在中国足协颁布的财务指标文件中,有着众多的数字,外界总结的是“四大帽”——即注资帽、支出帽、亏损帽和薪酬帽。但事实上,在这个“四大帽”之外,还有一个隐含的“收益”,但这个不是“帽”,而是“底”,或者说最低数字必须是多少。让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中国足协这几组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
首先注资帽,6.5和5.6再到3亿,要求是每个俱乐部每年母公司给提供的资金总额必须是逐年减少的,从而相对应的支出额也是从12亿到11亿,最终到9亿,每年2亿的额度缩减。这个之间的差额关系大家都明白,由于这几年的烧钱,使得各队都手握一批大合同,需要消化,可以减少投入,但是支出有很多是已经固定的,如果一刀切限死,各个俱乐部都很难消化。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注资6.5亿,就可以最高支出到12亿呢?
答案是否定的,这两个数字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根据足协内部人士提供的最准确的计算公式,应该是总支出=注资+亏损+收益,里面提及了收益,但是对于收益的规定,在文件里是没有看到明确数字的,事实上收益是隐含在里面的。那么我们就来看,假设以2019年的总支出12亿为例,那么假设某队总支出12亿=6.5+3.2+收益,收益=12-6.5-3.2=2.3亿。也就是说,任何一家球队想要在注资6.5亿后,年终最终总支出达到12个亿,必须得从市场上赚回2.3个亿,否则一家俱乐部只能支出足协规定的6.5+3.2=9.7个亿,而不是12个亿。那么根据中国足协给出的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母公司注资额度的逐年减少,允许总支出额也是逐年减少,但实际对于收益的要求却是一直在增加的,也就是第一年2.3个亿,第二年如果达到足协上限的注资和支出总额,需要从市场上获益2.5亿;第三年同样以上限规定计算,收益则要达到3.3亿,这样其实就等于要求各个俱乐部必须要在未来三年里逐步地实现财政独立,虽然说不能马上独立,正因为知道不能马上独立,但也要限制各家烧钱,想要把中超尽量向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来引导。这样一来,真正对应每个年度想要达到最大限度支出额的,可用资金(母公司注资+收益)分别是6.5+2.3=8.7,5.6+2.5=8.1,3+3.3=6.3,符合这样的注资模式,才能用到每年的支出上限。
那么只注意注资、支出、亏损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就够了吗?肯定不行,还有薪酬限额跟着。这个薪酬限额其实是非常考验各个俱乐部在统筹方面能力的。众所周知,近几年中超不仅转会费日益攀升,薪酬也是直线上升,尤其是前几名的球队手里基本都囤积着一大批高薪的内外援球员,中国足协之所以允许每个俱乐部每年都有一定的亏损额,也正是针对这批球员还没有执行完的合同做出的考虑,规定期限之内注册的合同不能重新签署,但这种合同到期后必须降薪,所以每年的亏损额递减,同时给予薪酬的执行额度也是递减的。根据足协给出的要求,薪酬限额其实有两档标准,即究竟是按照含市场收益的12亿那个标准来算,还是只按照注资上限加上亏损那个档次来算,这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各队在如果不想超过足协规定的薪资比例,就要结合自己球队的实际情况,以两档最大限度来控制的话,2019的薪资总额应该在6.305亿到7.8亿区间,2020年在5.1亿到6.6亿区间,而到了2021年则是从3.315亿到4.95亿区间。然而从这组数字我们能够看出,无论是哪个区间,其计算出的顶限最低档都非常接近当年的注资总额甚至超过注资总额(比如2021年只允许注资3个亿,而理论上薪酬总额可以是3.315亿)。这里面的薪酬限额应该包括的是工资加上奖金,球员的全部收入的概念。那么足协给予球队的薪酬总额其实从比例上看不算太高,算起来每年的支出总数还是相当可以的,这样的数字对于某些球队够用,对于某些球队是不够用的,但整体而言,足协对于这些数字和比例的确定,应该是做了一番调研工作的。没有绝对完美的制度,也不可能满足所有球队的需要,也不可能所有球队都适应,只能寻找一个让大家相对还能够适应的尺度来调整,如果真的差距太大的,只能想办法自己解决。
新政给转会市场带来的影响
每个赛季结束后,所有俱乐部面临的任务都是一样的,看看现有球员的合同,考虑需要引进的内外援位置以及成本,如果涉及到需要换帅的,一并进行。一般都是先确定内援的位置和目标人选,做好预算,甚至有的在赛季结束前就开始着手,然后尽量保持让内援可以尽早到队参加冬训,然后外援的引进也基本上可以跟内援同步进行,而一般换帅都是在确认好整个队伍的投资规模、内外援级别后,寻找合适目标。如果内外援都是大牌,那肯定要请大牌教练来,如果引进的都是普通球员希望队伍年轻化,那么教练级别也就相应调整。但是往年不管怎么说,可以几项工作同时进行,甚至内援可以买得普通点,但是外援和主教练分量足够也都可以。因为投入在内外援身上的资金彼此没有太多冲突,当然每个俱乐部也会有预算,也会有一定的调整,但很多事情还是可以灵活掌握的。
然而新政出来之后,谁也灵活不了了。以前看似新帅、内外援也算是同吃母公司注资这一块蛋糕,但只要实际情况需要,母公司的蛋糕可以随时做大,现在显然不行了——现在是一块固定大小的蛋糕,引援、运营、薪酬支出都要同时进行分吃,而且这块蛋糕还要一年一缩小,薪酬支出还不能突破固定比例,这就对每家俱乐部的管理者对于资本运营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符合财务上的规定,同时还要兼顾成绩和目标,难怪有人说,各俱乐部可能很快要有精算师入住了。但是目前各家俱乐部情况不一样,有一些球队属于阵容比较完整,人员薪资结构也相对合理的,就不会有太多的困扰;但是有一些球队,人员阵容还远远达不到完善,想要通过这个冬窗补齐的,就要受到很大影响了;同时还有一些球队,虽然人员齐整,但是薪资结构极不合理,天价年薪的内外援太多,也必须在新政下做出适当的调整,否则就违规了。
根据记者得到的消息,很多本来已经在谈判中的国内球员转会,确切地说是国内高薪级别的球员转会,已经被多家俱乐部叫停了。这些球队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目前现有的球员合同成本进行核算,这种核算最终的限额不是只对准2019年,而是要考虑到2021年的区间,即到三年以后,自己的内外援薪酬成本,在进入3.315亿-4-95亿区间占比多少。先把球队内部一些必须留和不必要留的清算好,再考虑补充内援时,会在整个资金和薪酬上又增加多少,然后内援的比例算好之后,再看看能够给外援引进留下多少薪酬空间,考虑换帅的,也得把主帅的合同年限,成绩指标,一旦违约的赔偿金额统统都计算到近三年的成本之内,最终才能签订工作合同。也就是说,现在做任何事,都必须整体考虑三年的成本了,以前有些俱乐部不考虑内外援性价比有钱随便任性的,现在都不得不把内外援引援资金和工资占比的蛋糕反复掂量才能下刀了。如果觉得很难切得精确,就只能尽量地压缩投资,买便宜的,多数情况下是不会突破限制的。最近不断出现一些老队员不再续约和离队的情况,也是受到新政的影响。可以说,各家都没有太多的闲钱养闲人了。
这几年我们没少看到天价内外援的出现,但是新政出来之后,基本上未来我们就要告别这种情况了,就像之前外界疯传卡瓦尼跟不同的中超球队接触,或者有一批国脚要加盟北方某支球队,这些现在看来都不太现实了。尤其是天价外援,不可能只看单独一个赛季的薪资占比,基本上都要考虑三年;而内援现在有大合同在身的球员,如果更换球队,就意味着要大幅度降薪,这批球员基本上都处于30岁左右,职业生涯最后一份合同谁也不会甘愿降薪的;而且引入一个这样的球员,转会费加上调节费,一个可能还算勉强能够吃得消,包括两个在内,两个以上加上调节费就不好办了,除非是俱乐部之间直接进行球员交换,可能还会适当规避一些费用。
现在各队也都不敢囤积太多高薪高龄的国脚,因为一旦政策再有变,谁也不保证未来不会进一步压缩投资空间,恐怕又会成为一种留住太难、放开更难的负累。由此也可以推断,今年的转会市场基本上很难看到一个俱乐部挥舞钞票狠砸几个天价内外援的情况出现了。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规程》即将出台
那么四大帽规定中还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呢?根据足协内部人士的透露,这个尺度对于一些中下游俱乐部执行起来可能还没那么痛苦,但是对于大手大脚花钱的强队来说,肯定是要难受一阵了,足协之所以一定要统一制定支出限额,而不是简单只鼓励各个队能挣就能花,比如说你可以规定母公司的注资限额,但是支出多少,完全可以根据各队每年的收益来进行平衡,要求各队卖出去多少,才能引进多少;挣来多少便可以花出去多少。现在的政策是,挣多少有个最低底线,但是花钱却有个上限,为何要这么做呢?“因为我们充分考虑到了各地经济情况不同,有的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市场较大,企业较多,比如北上广的球队,无论是从球票销售还是市场营销,难度肯定要小于一些位于二线城市的球队,可能从市场上收获同样数量的钱,对处于经济发达或者不够发达地区的球队难度和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对总支出加以限制,那么最后还是市场大的总有钱,没钱的总没钱,一些最好的资源还是会过度集中在几支大城市球队中,这样并不利于整个联赛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尽量限制这样的情况继续发生下去。不能让大球队再随便烧钱,冠军总是在这几个球队身上转,我们希望中超有一天也有一支球队可以凭借自己的经营和努力,像英超莱斯特城那样从豪门手里抢夺到冠军。”足协的人这样介绍。
既然制定了这么多的限制,那么界定俱乐部的每项财务支出是否合理合规,就需要有非常明确的标准。中国足协目前正在加紧制定一份新的文件——《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规程》,这个监管规程目前大纲已经出来,一共分为五个大部分和十个附件。其中五个大部分的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涉及监管规程的任务、依据、范围以及保密条款;第二部分为监管工作规程,审计工作原则、核心程序、评估结果以及俱乐部财务监管信息公开;第三部分关于职业俱乐部需要提供的年度报告模式;第四部分涉及监管要求,第五部分则涉及一些特例,包括处罚与豁免,以及财务监管需要考虑的一些特殊情况。至于附件部分,则给各个俱乐部提供了需要上报材料的清单、主要会计科目以及核算方法、年度报告最低披露要求、财务公示、逾期款项、各俱乐部遵守监管要求的公开声明、各俱乐部财务员工遵守诚信的确认函、合同单干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与移交要求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中国足协下定决心要在财务方面加强对各个俱乐部的管控,严防和打击各种有可能钻漏洞的行为。这份监管规程应该不会过太久就能发布,至少应该保障各队在新赛季开始前能够有一个更加明确的信号,知道如何处理新赛季的各种账目。
新政中间一些值得关注的情况
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是绝对完整的,中间肯定要有一些漏洞。在中国经常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而中国足协在这次会议上也特别强调了,一定会加强对于新政的监管,不会轻易放过试图钻漏洞的行为,一旦发现,肯定会严惩。事实上各家俱乐部也都认清了一个现实,那就是主抓足球层面一些不良风气,并不仅仅是足协层面在重视,实际上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重视,所以只能是尽量开动脑筋,看看怎么在规定的范围内把游戏玩好。
不过各家俱乐部经过私下的讨论后,发现了有三个层面其实还是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在目前的高薪外援中,外援的税后工资在1000-2000万欧之间,如果一支球队拥有一个税后2000万和税后1500万欧的两名球员,那么他们的税前工资就逼近7000万欧,折合成人民币就接近5.5亿,虽然还没有突破2019赛季的工资区间,而这还不包括赢球奖金,但是到了2020年会达到临界点,到了2021年就会突破临界点,所以现在拥有超高薪外援合同的俱乐部是比较头疼的,足协对这部分球队的监管是会相对严格的,如果一旦发现超标行为,肯定会进行处罚的,事实上足协也想逼迫这些球队,不再进一步引进高薪球员的同时,想办法解决好超标的问题。而其他球队也都在关注着足协对于这部分球队的监管,不能有所偏颇。
那么还是高薪球员的问题,其实亚泰的问题引起了不少保级球队的关注,尤其是拥有像伊哈洛这样级别球员的保级球队。长春亚泰降级后带来的一个漏洞就是,如果足协没有相应的豁免缓冲政策跟着,理论上可以存在这样一个可行性:如果大牌外援在中国踢得不开心想走,中国俱乐部又坚决不肯放人的话,那么让自己走掉的最好办法就是故意出工不出力让球队降级,因为球队一旦降级,中甲的注资金额和支出限额,以及工资占比限额,别说1000万欧工资的外援,就可能连税后500万欧工资的外援容纳起来都很困难,一个外援的工资占比就直接占去全队支出的80%。这样的话也不利于俱乐部跟外界球队谈拢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价格,因为留下外援会违规、影响整个队伍的运营,这样就会给其他买家趁机杀价的机会,所以大家都关心对于长春亚泰俱乐部后续的豁免政策。而无论政策如何,其实很多处于保级实力的球队也都会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不买大牌外援有可能球队实力不够;但是如果买了大牌外援,也不敢保证就一定能保级,同时工资占比还是问题,一旦降级就更是大麻烦。最终很可能考虑再三,还是只能选择有潜力、性价比高、同时也不能随意更换的外援了,因为每一次引援都要进入支出成本。这也是中国足协的初衷,就是让各俱乐部在选择外援上不能太随意了,要倾向于实力适中,能够跟中国球员有配合,同时相对比较年轻、薪资更为合理的外援。
第三个特殊情况,就是工资占比的问题。其实并不是所有俱乐部都能够用足9.7-12个亿的支出,有的球队可能一个赛季只能支出3-4个亿,但这里面有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在这3-4个亿,甚至2-3个亿总支出,这里面球员的薪酬占比高达80%,这样显然就违规了。那么想要不违规的话,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就是进一步压缩薪酬,但如果大部分是原来签订的已经在执行过程中的合同,是没有办法压缩的;那么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尽量多花钱,让薪酬原本占据一个少的支出中较大的比例,变成一个较大支出中的小比例。比如3亿薪酬可能占据4亿的75%,但如果花到5亿就只占60%了。那么足协原本是希望各个俱乐部不浪费不必要的开支,但如果执行不好,一些俱乐部为了不违规,可能还要被迫去多花一些钱,那么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似乎也要酌情处理。
整个看下来,执行这样的新政并不容易,所有俱乐部从2019年的冬窗引援开始,就必须要为未来三年考虑,而如果想要取得更好成绩的球队,肯定要尽量用满支出限额,毕竟现在的足球市场球员的能力基本上还是跟工资相匹配的,想要多花钱,就要多赚钱,因此在这个窗口总经理在考虑引援的同时,也要对俱乐部的赚钱能力进行评估,如果赚不到那么多钱,就要进一步控制成本。
事实上中国足协希望把三年作为一个周期通盘考虑的目的,也是想要改善中国各俱乐部管理层这些年流动太大,每换一任管理层或者换一个母公司,就意味着要清洗一批人,这样都不利于一个俱乐部长治久安按照一个既定的方向发展。现在无论管理层怎么换,各种限额在摆着,这样的改变也将会让具有更高超经营能力的管理人才脱颖而出,当大家都面临同样的投资环境时,谁能用最少的钱,拿到与之对应最合理的成绩,谁才是最合格的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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