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处方流转院外”正在多省开展试点,这一试点,将改变目前1.7万亿级的药品销售终端市场格局。
日前,北京航天总医院联手华润医药商业集团的电子处方流转院外的工作正式启动。具体来说,患者可从微信或支付宝端进入北京航天总医院服务首页,进行预约挂号,选择想要咨询的科室及医生,支付挂号费用后,便可在约定时间内接收诊疗服务。诊疗过程中开具的电子处方会同步传输至患者手机端,患者可自主选择院内药房或院外药店进行购药。若选择院外购药,电子处方则流转至选购药店,药店结合处方信息和患者需求准备药品和购药发票,由专业的药事服务人员送达指定位置。
“处方流转平台是医院的‘互联网+’建设的重要内容,它的上线弥补了医院服务资源的不足,带动医疗服务模式的升级,使患者就诊的便捷性、自主性大幅提高。”北京航天总医院院长戴天然表示。
事实上,不仅在北京,很多省份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比如广东、四川、浙医二院、武汉市中心医院、上海市皮肤医院、山东淄博市人民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等,电子处方已经成为处方外流的风向标。
对于销售终端来说,处方药一直都是药店垂涎的巨大蛋糕,但是由于处方权在医疗机构,所以药品销售一直以医疗机构为大。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药品市场规模将增至1.76万亿元,其中公立医院终端(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及县级公立医院两大市场)市场份额最大,占比为67.7%,零售药店终端(包括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两大市场)市场份额占比为22.7%。
但是随着处方外流,这一格局的改变显然已成为定局。据米内网专家表示,受政策因素影响,处方外流的市场规模将突破1300亿元,处方院外销售额占处方销售总额的45%,院外处方将新增3000亿元,这一增量将主要由零售药店、第三方终端等承接。有机构预测,未来药店份额将达8000亿元。
米内网专家认为,在连锁药店与处方外流之间,只差一个平衡各方利益、方便运转的处方共享平台。目前药店要做的就是联合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上游工业等建设一个符合要求的高水平处方共享平台,然后等待政策的东风吹来。
而这股东风已经开始吹。2017年初国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13号文”),从根本上破除了以药养医机制的合法性,给了医药分开这把“尚方宝剑”: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同时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对药店来说,目前看得见的处方外流有三条通道:一是传统的实体药店卡位,即药店选址靠近医疗机构,配备执业药师、提供专业优质服务截留处方;二是借助医药电商通道,即所谓的“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三是争取电子处方,通过新建处方共享平台分流或承接处方外流。
由于电子处方契合“互联网+”,便于流转与监管,业内公认电子处方共享平台将成为处方外流的主要载体。以先期试点的成都市为例,截至2017年11月该市有10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共4346家门店开展电子处方试点工作,开具电子处方504.3017万笔,未发生一例纠纷。另一试点的广西梧州,梧州百姓连锁与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启动的处方信息共享平台直接连接院内HIS系统,医生开方经审核后直接上传共享平台,患者凭取药码短信即可到药店取药缴费,实现了医院、社保个人账户、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今后有望成为样板在全国推广。
“只要电子处方流转不要变成医疗机构指定的药店,这就是‘变相的医药分家’了,起不到作用。而且处方上要用药品通用名,这样患者才能自选不同厂家的药。另外,能够承接处方的一定是医保定点的药店更具实力。” 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表示。
电子处方的流转,直接受冲击的便是医疗机构的药品销售份额,业内人士也表示,这一行为对带量采购也会产生影响。因为目前4+7带量采购锁定的量,还是以医疗机构为主要平台,一旦处方可以外流,在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会直接减少,再用量来考核医疗机构就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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