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30 21:43 | 桐乡发布
日前,备受关注的2019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已经正式公布。
今年招生政策有何变化?快来看看吧。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残障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幼儿园办理延缓上学手续,由幼儿园统一报教育局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进行报名。
初一新生系当年度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非桐乡市小学毕业学生须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
招生条件
“两证”新生: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户籍为市区各社区(户籍办理日期须在报名之前)的为“两证”新生。
可参照“两证”新生:
◎在市区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或投资1亿以上的企业董事会成员的子女。
◎各级各类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嘉教〔2018〕109号《嘉兴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烈士子女、当年转业在市区工作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干部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我市中小学的,填写《桐乡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入学申请表》并由相关单位统一核准后报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市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行政村户籍新生。
“一证”新生
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户籍为市内各镇(街道)或只有市区各社区内居民户籍(户籍办理日期须在报名之前)的为“一证”新生。
非桐乡户籍新生
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父母一方取得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的非桐乡户籍新生。
关于有效房产
有效房产指产权人系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市区各社区内适合家庭居住的普通住宅(以取得产权证为准)。若新生父母在市区无房产,可提供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含租赁公房)。产权证办理日期须在报名之前,房产面积需达到45平方米及以上,按份共有的产权证,父母份额必须达到45平方米及以上。
其中以下两种情况,新生户籍必须与房产相一致才可视为有效房产:
(a)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
(b)房产的设计用途为“商业”的(以房产证为准)。
租用房管所公房,必须提供两年以上的公房租赁专用发票,可视为有效房产证。
报名时间
5月中下旬。(报名方式和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
录取办法
实行“统一报名,划片录取”,即符合“两证”和“一证”以及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父母一方取得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的非桐乡户籍新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名,以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录取。当年度8月下旬公布片区并完成新生录取。
第一步:优先满足“两证”新生,以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就近划片录取。
第二步:考虑“一证”新生,以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录取。
第三步: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父母一方已取得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的非桐乡户籍新生统筹安排。
插班生招生
符合 “两证”生且即将升入二至五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产权证和户籍办理时间需在插班生报名之前。市区公办学校(含石门路学校和世纪路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报名一般安排在7月上旬。报名方式和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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