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本应该是最温暖的词,可对于残疾弃婴彬彬来说却透着人世间最无奈的残酷。
彬彬的母亲怀孕时吸毒,导致他一出生就脑瘫失明,并遭遇母亲遗弃。父亲去世,法庭指定陈某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作为孩子的新监护人,这也是上海市把困境儿童监护权判给属地居委会的第一案。
如今在新监护人——静安区新福康里居委会的照顾下,3岁的彬彬生活在专业护理院。
可是医院开不出彬彬的出生证,没有出生证意味着办不了户口,不能享受医保和相关福利政策。
彬彬每月至少需要3000元的费用,光靠垫付、募捐无法长期维持,沉重经济压力下,居委会上诉法院,要求彬彬生母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无业的生母每月支付400元。
可是法院的判决生效三个月了,医院却仍无法办理出生证。原来,当时孩子被遗弃时,并没有随母亲的姓氏“陈”,而是由护理院取名“吕彬彬”,若沿用“吕彬彬”,医院无法开出生证明,若改回母亲的姓氏,则影响判决书的后续执行。
为解决该问题,彬彬生母写下“同意叫吕彬彬”的姓名委托书,但医院称仍无法办理。
因为将监护权由父母转为居委会,在上海还是首例,需要上报有关部门再做处理。
没有户口直接影响到彬彬办理医保以及申请各项政府助残保障项目资金,后援律师支招,可以先在出生证明上登记为陈彬彬,之后通过提交材料,请法院和公安出具证明,陈彬彬与判决书上的吕彬彬为同一人,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文书执行难问题。
不过,律师强调这条路虽然理论上可行,但这样做十分荒诞,应尽快完善法律,将生父母监护权被撤销后,未成年人的姓名确定权一步到位地交予新监护人所有,开出生证明这样的事,不要再兜圈子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骥 李翔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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