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最高检发布消息: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严春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严春风利用其先后担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广安市常务副市长,广安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5月18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广安市委副书记严春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被查当月,“严书记女儿事件”曾引发舆情:5月11日,网上出现有关“严书记夫人”要求幼儿园老师道歉的消息,并声称幼儿园已经开除涉事的陈老师;5月11日当天,涉事幼儿园否认开除陈老师,称幼儿园一切正常;5月11日,四川嘉祥外国语学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嘉祥教育”发布一份声明,否认幼童严某某为内定生;5月12日,网上出现所谓的“严书记”写给四川省委组织部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称他已经与涉事幼童的母亲离婚,也就是说上述的所谓“严书记夫人”其实是他的前妻。5月1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11月13日,四川省纪委通报:严春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经查,严春风违反政治纪律,擅自授意他人将向组织报告的内容传给无关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与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状况、房产、持有股票等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11月19日最高检发布消息:严春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前,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严春风决定逮捕。
严春风简历
严春风,男,汉族,1968年4月生,江西瑞昌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4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至1995年2月,在昆明工学院工作;1995年2月至1999年1月,在重庆建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间:1997年11月起,任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任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宜宾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01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任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任成都市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阿坝州副州长;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阿坝州委常委、统战部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广安市委常委;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广安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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