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16:16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郭蔚冉 曾晓梅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同时废止。
新的认证企业标准分为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每类标准均包括通用认证标准和根据企业经营类别不同而制定的单项认证标准,具体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4大类标准。在此之前,申请成为认证企业,只需符合通用认证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每个申请认证的企业需符合“1”个通用认证标准+“N”个单项认证标准。
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审批科科长彭朝蓉介绍道:“新标准实施后,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通用认证标准和相应经营类别的单项认证标准。例如,工厂和外贸公司应当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标准才能通过认证。新标准更加贴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同时因关检合一需要,纳入了检验检疫标准,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需要认证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贸易安全管理。”
此次新出台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不仅对新申请认证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之前已通过评定的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在今后的重新认证过程中,海关也将根据新的标准和要求对其进行审核。根据规定,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
宁波华艺服饰有限公司是鄞州区的一家高级认证企业,对于新标准的出台该公司单证经理戴晓敏评价:“新标准下,不同的企业类型需要参照不同的认证标准,更加贴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也更加合理,但同时也对我们认证企业的内部治理和规范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级认证企业是我们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一块‘金字招牌’,我们将继续按照新标准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
截至目前,宁波关区共有高级认证企业96家,一般认证企业2632家。鄞州区有高级认证企业12家,一般认证企业635家。
(图片由宁波海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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